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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只有一則新聞,發生的地點在我家附近。我不知道為什麼三鶯部落要被迫搬遷,但是我對縣政府的處理方法很不滿,於是我找尋了相關資料,想要了解這個新聞到底在說什麼,因為電視報導說的不太清楚。以下是我找到的一下相關新聞,真希望自己能多做點什麼(除了捐獻物資),也希望看到的人能伸出援手。(可以從捐獻物資開始)

2008/02/29 苦勞報導
北縣府高調拆除 誓言三鶯部落全面淨空
卞中佩江一豪 苦勞網特約記者
http://www.coolloud.org.tw/node/17150

連居民用來遮風蔽雨的帆布也不放過!台北縣政府水利局偕同上百名警力,強力拆除三鶯部落僅存的幾戶民宅。由於現有居民大多老弱,只能無奈地旁觀挖土機輾過家園,再回頭搶救屋內的物品。整個拆除過程不到3小時便告完成,今日到場的水利局科長張修銘表示,在拆除工作告一段落之後,水利局將再擇日進入部落清除居民殘留的物品,「絕對要回復河岸原貌,全面淨空!」

今天上午8時左右,三鶯部落居民、原住民學生、樂生青年聯盟等20餘人,便守候在部落進出的道路上,以歌唱、呼口號的方式,期望能向縣政府表達在地居留的訴求。然而9點一到,縣府官員及警方便帶著一台怪手沿道路開來,對於群眾的訴求,現場指揮官僅表示「有話去對縣政府說,我們只能執行公務」,隨即以優勢警力,強力驅離群眾,並將原住民歌手胡德夫、原住民學生、溪洲部落民眾等8人依妨礙公務罪逮捕,其中一名聲援的樂青學生鎖骨骨折送醫急救,但警方仍追至醫院不顧傷勢嚴重打算強押至醫院,就連檢察官同意「函送」都不罷休,堅持受傷學生必須親自至地檢署接受審訊,後來在聲援民眾的堅持下,警方才罷手。

在掃除道路口的群眾之後,整個拆除行動勢如破竹,所有僅存的房舍全部被剷平,連居民用來作為遮雨用的帆布都不得張立。張修銘表示,目前縣府既定政策就是要將所有建物、居民全數剷除,「包括小碧潭、溪洲地區,我們都會徹底執行拆除的命令。」然而當有記者問到何以距離三鶯部落不到一千公尺的河岸地區,卻有一間砂石場、一間廢棄物處理廠以及數10間各樣工廠林立?張修銘卻不願意對此做出回應,便轉身離去。

在今天的拆除過程中,最令人憂心的便是數十位並無遷入隆恩埔國宅資格的居民,其中尤其以呂姓住戶的情況最為人關注。由於這戶人家目前並無固定的經濟來源,且尚有一名未滿月的男嬰剛出生,雖然有資格遷入國宅,卻繳不起租金,房舍一被拆除,立刻全家流離失所,原民局至此才承諾將先幫這戶人家墊付頭一個月的租金,並派發人力協助搬遷,但一個月後,也只能希望呂姓住戶「自求多福」。至於其他未符合遷入資格的住戶,原民局楊主秘除了表示可以代居民協調社會局的資源進入,但若不符合資格,「說實話,受限於法令,我們也愛莫能助。」

在拆除完成後,北縣府於下午三點召開跨局處記者會,針對北縣府「先安置、後拆遷」的承諾跳票,原民局局長李玉蕙解釋:「先安置政策只針對1999、2000年調查的原住民,新遷入的都市原住民,縣政府不用安置,因為這是原鄉經濟破敗造成的問題。」面對這種「鋸箭法」的政策,三鶯居民氣得表示,要這種玩文字遊戲、推卸責任的原民局要幹嘛?

時分進入傍晚,天氣開始轉冷,只見三鶯居民三三兩兩地出現在廢瓦片堆裡,或是在無頂的木架旁燃火取暖,其中也赫見原民局承諾給予協助的呂姓住戶在內。他表示,政府頂多能幫他們代墊一個月的租金,一個月之後還是無處可去。在這樣的情況下,他還是只能先把帳篷搭起來,不期待政府能提供其他的援助。

繼2月21日的拆除後,雖然已有物資陸續進入三鶯,但今天的拆除再度重創,但三鶯居民仍然堅持就地居住,目前約有50、60人,需要下列物資:

帳棚:10頂

鍋子:10組

瓦斯快爐:10個

睡袋:10個

礦泉水:20箱

聯絡人:張大姐(0956652139)

集中地:三鶯部落(北縣三峽鎮三鶯路31巷)


下面的文章大概解釋了這件事的起因

環境前線:當三鶯部落變成河濱公園 ■陳威志
立報: http://www.lihpao.com

2月份起,台北縣政府以三鶯部落位在行水區乃違法水利法為由,展開一連幾波的強制拆除行動,但關於行水區的劃定,縣府卻拿不出水利報告,只一再以居住在行水區隨時有淹水危機、考量居住安全,且已有國宅安置計畫來回應部落居民。不過下一個即將面臨拆遷命運的溪洲部落,卻在更早之前已悄悄發覺,自己從部落流浪到都市的棲身之所,被劃歸在「大碧潭改造計畫」的規劃之中,透過空間改造工程,將在此設置河濱公園、腳踏車道、釣魚平台、遊戲「咖啡」區、假日花卉市,甚至弄上碧潭吊橋光雕,營造一個適合人居、美輪美奐的大都會休閒形象。

居住在人潮熙攘、極端擁擠的大台北,淡水河流域沿岸的河濱公園,有籃球場、有綠地、有腳踏車道,似乎是假日時最快最方便的休閒去處;這卻讓我想起一段淡水河流域的歷史。十幾年前,當人們還把河流當成「後壁溝」時,河邊就是政府最利便取得的露天垃圾場,大家可能不知道,腳下踏的河濱綠地,以前竟是峰峰相連的垃圾山,在民間團體的監督下,政府終於開始垃圾山清除計畫;從1992年到2004年才全部清除。這當中牽扯出清運腐植土的弊案,而河濱公園與綠地似乎是政府要趕快掩蓋往昔錯誤的政策,讓民眾看不見那些「遺址」的方式。

社子島也算是淡水河與基隆河的行水區,但為何選舉時政治人物競相開支票要幫忙處理開發障礙,並且讓住宅就地合法?而行水區上的違法工廠、砂石場,以及公部門的環保清潔隊堆放的垃圾車等機具,其「合法」過程又如何重新檢驗?昔日河邊垃圾山的腐植土佔據行水區、阻礙河川水流,影響大台北防洪執行成效,就沒有合法的問題?且事後也無人可追究。「法」的詮釋空間,可以無限延伸,致使人民更覺得自身的渺小;而行水區的劃定與解釋,更加顯現出公權力一貫以「合法、正義」之姿出現的荒繆。

若非整體國家政策的失調,讓大量人口湧入台北縣市,而這些政經地位遠比中南部漢人更差的原住民,何以只能棲身於如此窘境的「淡水河邊」?以前河邊不受重視時,他們可以不怕人趕地安然居住;現在政府為了政績而用來「美化縣容」,他們則成了都市的毒瘤。這樣「驅除韃虜」的魄力與決心,怎不用在當年來處置那些峰峰相連的垃圾山與掏空土地的砂石廠?

假日在腳踏車步道的休閒之地,竟是都市原住民在面對城鄉差距、農業難以發展而流浪到都市後的棲身之所;所倚的河邊咖啡廳,竟是「起造」城市規模,卻總游離於城市末端的版模工、礦工與泥漆匠;都市人,若換個角度感受這些邊緣人的「難堪」,怎不感到一絲汗顏?

要河濱公園、要休閒空間,大家都樂見其成,但都市原住民居住河濱地的事實,其背後隱藏了更多社會結構的問題,諸如城鄉發展差距、河濱地利用、國土規劃等現象,這社會難道不能透過這次事件,做更深入的對話與討論?公部門近年來推動的河川巡守員,難道不能結合這些部落居民的力量,就近監督砂石廠如何暗地埋管、偷排廢水?

有淹水的疑慮,縣府會幫有力的建商、有票的居民蓋堤防或用其他可能的辦法來解決,卻只能有一種最粗暴的方式來對待三鶯部落的居民。請別再以綠色為名,行欺負弱勢之實;別以大眾休閒之名,行壓迫弱勢之實。縣府的「綠色推土機」,要把起造城市的人趕走;台北縣府的淡水河景觀政策,應再詳細評析各種使用淡水河的人民,且要再三思量,究竟是誰在使用淡水河,再來制定相關政策,否則,淡水河似乎只剩中產階級的圖像。

(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執行秘書)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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